話說故事主角--呆某一輩子努力讀書、工作,到了退休年紀,好不容易存了點錢,環視住家附近房子一棟棟蓋起來,驚覺竟然買不起?!
難題1:那麼貴的房子到底誰買得起?
氣餒中呆某決定換個區域,並與一位年輕朋友結伴去賞屋。運氣不錯,很快地倆人看中同一棟大樓。年輕朋友決定買小房,呆某買大一點格局。由於小房不能買車位,大房可以買車位,呆某心想年紀已大,不如將車位讓給年輕朋友買,必要時就借用一下。倆人就這麼決定。過沒幾天,建商同意議定的價格,不過要簽訂「技術合約」!那是甚麼?
呆某還分得清楚如果同意就是欺騙國稅局。但為建商著想,倆人決定同時購買裝潢併入合約。還是年輕朋友腦袋清楚,經過仔細計算該建案的實價登錄後,發現沒有必要購買裝潢。當如是決定時,建商竟然不賣給呆某,但願意賣給年輕朋友,那又是怎麼一回事?
陷阱2:還是為了實價登錄。為讓總價高一些,小房原本的單價比較高,再加上停車位,每坪單價就更高。大房若沒加上停車位,每坪單價就降下來了。
時序過了半年,倆人不死心,從成屋看到預售屋。呆某終於看上一間位於工作地點附近的大樓。二話不說,付了20萬訂金和建商當場議價,並借了合約書回去研讀,但是怎麼讀都覺得怪怪的。
尚好,呆某讀了一輩子書對文字夠敏感,連合約書上的錯字都一併幫忙校對出來。沒想到,建商代表堅持合約書不能修改,錯字會蓋章訂正,真是秀才遇到兵?
呆某只好要求退刷20萬,怎料建商代表竟藉口公司內部簽呈需要時間蓄意拖延。呆某這下子從書本中驚起,決定帶律師同行,並且透過關係直接找老闆解決。
難題2:不是所有升斗小民都可找到律師和有力人士。
一場購屋歷險記至此,呆某承認這輩子書讀得不夠深廣。驚險仍在,難題有待集結眾人才能破解,不過看到陷阱不能跳進去;起碼的自保之道--溫柔處事堅定如參天古木,明辨是非開口說:不!(何青蓉,20200418)
註1:「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登記及不得登記事項」,詳列了契約規範,如賣方違約規定、不得使用僅供參考字眼。
註2:不附平面圖,建商可視售屋情況變更房型設計。
註3:不載明設備規格,建商交屋時可以各種理由採用據稱相同等級的設備交差了事。打帶跑的建商更會因為怕將設備規格載入合約,未來設備廠商調漲價格,故不願明確記載於合約之中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